8.59元香菜遭"仅退款",商家千里讨回:电商商家维权的症结在哪


"仅退款"是电商平台的一种售后规则:消费者收货后,以商品存在质量问题等为由,申请退款且无需退回商品。它和传统"退货退款"的区别只有一个——消费者既拿回了钱,又保留了货。


9月28日,江苏徐州商家朱先生驱车往返约1000公里、花掉约1000元油费过路费,从徐州赶到上海,只为取回一单8.59元的香菜。买家以"香菜太老""收到的是32公分长香菜"为由申请仅退款。朱先生到对方家,见菜在冰箱,因对方年纪大没有报警,只把菜取回。他说,账算得清,但"不去拿回心里不舒服"。


买家要求退款,法律上站得住吗?


站得住。买家说香菜"太老",说白了就是主张商品质量不符合约定。《民法典》第610条规定,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要求的,买受人可以要求退货或者减少价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也给了消费者对不合格商品的退货权。如果香菜确实"太老",买家要求退款,于法有据。


所以争议点其实不复杂:退款之后,货怎么办。


"仅退款不退货",性质就变了


合同解除的法律效果是恢复原状——你退钱,我退货。这是《民法典》第566条写得明明白白的。"仅退款不退货"意味着买方既全额拿回钱、又保留商品,这在法律上缺少依据。唯一的例外是商品已无返还价值,比如生鲜腐烂、返还本身没有意义,这时"不退货"才有合理性。


"仅退款"本来是平台为提升体验设的快速通道,却在执行里被异化成了"白嫖通道"。网上的"白嫖攻略"、把退款当薅羊毛的玩法,全都建立在同一套失衡机制上:平台能给骑手、司机、卖家打分,唯独买家几乎不受约束。


症结在哪:为什么商家只能"赌气"维权?


朱先生算得清这笔账——1000元换8.59元,怎么算都是亏。他真正要争的,是"商家不是提款机"这个理。这个案子的症结有三层:


第一层,标的额与维权成本倒挂。8.59元走诉讼,即便有《民事诉讼法》第165条的小额诉讼程序,时间精力成本也远超标的额。所以商家只能"赌气",不能"理性"维权。

第二层,规则纠偏落地滞后。2026年2月1日起施行的《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已经明确,平台不得强制商家承担"退款不退货"责任,市场监管总局也督促取消不合理的"仅退款",已收货商品平台不再主动介入,改由双方先协商。但办法施行大半年,千里维权仍在上演——纸面规则与平台执行之间,还隔着一段距离。

第三层,商家缺对等工具。平台能给买家无限维权的便利,却几乎不给商家反制的手段。朱先生的诉求——"给商家评分顾客的权利"——戳中的正是这个结构性失衡:消费者体验的权重,远远压过了商家的生存权。


商家到底该怎么维权?


说几点实际能落地的,比跑一千公里更管用。


小额纠纷走小额诉讼程序。《民事诉讼法》第165条规定,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简单案件可一审终审。单笔8.59元不划算,但它能把"恶意退款"的行为留下司法记录,形成威慑。

留存证据。发货前的质检照片、聊天记录、退款申请截图,是后续申诉和诉讼的关键。朱先生这次最可惜的一点,是没能把"恶意退款"的证据链坐实。

批量维权的思路。单笔不值得,同一个买家、同一批白嫖订单汇总起来,就可能够得着"滥用规则""不当得利"的门槛。

回到规则层面。这件事最该推动的,不是商家去跑一千公里,而是平台把双向信用做起来——商家能评价买家,恶意退款进信用档案。


朱先生用1000公里换回8元香菜,账是亏的,理是直的。这个理,是《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白纸黑字写着的、却被执行打了折扣的"商家合法权益"。


电商商家的维权,不止"退款"这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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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自刚 | 知识产权律师 | 爱普纳杰 · 觅理 · 纳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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