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的一个商标案二审维持、已经生效,顶格判赔500万。原告是卖内衣的"蕉内",被告注册了个"蕉点",一路卖了六年。
最让人发愣的在后面。南方都市报9月30日报道,记者9月28号跑去涉案门店,人家照常营业,货架上摆着保暖内衣和内裤,包装上连个品牌标识都没有。判决书生效了,生意没停。
有人会说,这不就是又一家碰瓷的,罚重了应该。问题恰恰出在这。500万不是一个"恶意很大"的形容词,它是法院一笔一笔算出来的六笔账。搞懂这六笔账,比看十篇"商标要保护"的鸡汤有用。
第一笔,侵权源头。被告自己生产、自己开店,产销一体,法律上叫侵权源头,比纯拿货转卖的责任重一个量级。
第二笔,时间长。2018年申请"蕉点"商标,一路用到2024年8月,前后六年。
第三笔,规模大。多个网店铺货,店铺多、销售规模大,规模是叠加着算的。
第四笔,双仿。不只是名字像,是侵权标识和店铺装潢同步仿冒,店里的配色、排列、商品图一起上。
第五笔,故意坐实。这是最要命的一笔。商标2023年11月就被宣告无效了,被告不仅不停,还反复申请近似商标,一路卖到2024年8月。在法院眼里,主观攀附故意已经明明白白。
第六笔,混淆实锤。什么最能证明消费者被搞混?不是专家意见,是评价区里真有买家留言"我以为是官店下单"。这几条留言,是全文最便宜也最硬的证据。
就这六笔。
六笔账里藏着一个大多数人不信的坑。被告在庭上辩了两条。第一条,说"蕉点"系列标识当时已经获准注册,属于对注册商标的善意使用,商标被无效之前的使用不该算侵权。听着挺有道理是不是?法院没采纳。现行商标法第47条写得清清楚楚:被宣告无效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翻译成人话,那张注册证,从你拿到手那天起,法律上就当它从来没存在过。所以"我当时有注册证"不是免责牌,恰恰相反,拿着一个已经无效的商标继续卖,只会把"故意"这两个字越描越实。第二条抗辩,说原告网店装潢没有显著性,不受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这条也没撑住。法院的说法很实在,装潢保护的不是单个设计元素,而是多种元素组合形成的、具有独特风格的整体营业形象。你的页面、包装、商品图,在法院眼里是一整块,抄一块等于抄全部。顺带说一句,我做商标这行,听得最多的借口就是"我注册证都拿到了,怕什么"。看完这个案子,这句借口可以收起来了。
那么企业怎么避开这六笔账?我拆成四道自检,对着过一遍就行。
起名这道,拟用的商标先查在先知名商标,读音、字形、含义,任一近似就主动避让。别赌"差一个字没事"。
页面这道,网店的整体视觉形象,配色、标语、陈列、商品图,别做整体模仿。装潢看的是整体,不是单件。
包装这道,商品包装和详情页别用容易混淆的近似标识。记住,本案那家门店产品上连标识都没有,照样被认定侵权,别以为"没打标"就安全。
营销这道,商标被驳回、被无效,当天停用,主动整改。最忌讳的就是争议期间继续甚至扩大使用。
还有一笔账值得单独拎出来。500万不是一个人扛。判决拆得很细:优某公司赔500万,它的独资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另外两家销售公司分别对其中250万和7万承担连带责任。同一场官司,有人250万有人7万,差别就在于你卖了多少、卡在供应链哪一环。做供货和采购的老板,审查上游的商标授权链,是成本最低的自保。
最后提个时间点。现在生效的是2019年修正的商标法,条文号是我上面用的这套。2027年1月1日起,新商标法施行,条文号会重新排。今年拿到的维权节奏和账本,明年得对一遍。
五百万不是吓唬人,它就是告诉你,法院算这笔账的时候看得清清楚楚。与其等到评价区里冒出"以为是官店",不如现在就把起名、页面、包装、营销这四道自检过一遍。纳杰这边一直在做商标监测、侵权维权、无效宣告,网店装潢的合规体检也能做,有需要的,关注公众号「纳杰觅理」,评论区留言就行。下一篇我聊聊品牌方怎么花最少的钱,把"混淆"这把火提前扑灭。
何自刚 | 知识产权律师 | 爱普纳杰 · 觅理 · 纳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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