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AI造谣,不用链接也能告!最高法第7条反杀手册
最高法9月7日发了份涉AI的24条文件,编号法发〔2026〕10号。过去半个月我翻了十二家律所的解读,越翻越觉得怪:所有人都在教平台和企业怎么防守,这十二家里没有一家,是从被侵权的那个人这边写的。
一、第7条给权利人的新武器:通知不用链接
文件里第7条,是24条里唯一给权利人配了新武器的。它讲的事不复杂:AI生成的内容,侵犯了你的名誉、隐私这类人格权益,你通知平台,平台不赶紧停,它就得赔。真正要紧的是后面半句:通知,不用非得甩一条公开链接过去。
过去维权最卡的就是这一环。你得先把那条内容抓下来、存个链接,证明它真存在。可AI不是这么回事,你问一句它才吐一句,点对点,私密得很,上哪找公开链接?据汉坤律所的评述,新规把这门槛放低了:你模拟几次输入、做点技术测试,能证明它确实能生成出那东西,通知就算数。
就这一下,被AI造谣从"基本没法告",变成了"能告"。下面五步,照着走。
二、第零步:先判断够不够格
第7条字面上管的是名誉权、隐私权这类人格权益,没提著作权。你被人用AI合成声音、换脸、编故事毁名声,走这条;作品被AI扒了抄了,那是另一条,得按第12条走。别混,混了法院那边第一步就给你打回来。
三、第一步到第四步:取证、通知函、证明未及时、人格权禁令
第一步,取证。别再去等那条找不到的链接。把当初能引出侵权内容的问题,原样敲回去,多敲几轮,每轮结果都存下来,包括没生成出来的那几次。为什么连失败的那几次也要留?文件第18条写得很清楚,法庭审AI证据,看的就是提示词设计、生成内容跟原作品的相似程度、重复测试是不是一致、平台有没有过滤机制。你留的这几轮,正好对上这四样。
第二步,写通知函。法定要件就两块: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加上你的真实身份信息。落到函里,除了这两样,还得多写两句话:明确要求它停止生成,再明确要求屏蔽相关生成指令,再给它一个明确的回复期限。寄出去,把发送记录、签收记录都留好。
第三步,怎么证明它没及时。这块竞品几乎没人写。通知发了别干等,隔几天再去测一次,看那内容还能不能生成。还能,就说明它没采取必要措施。第7条写的是就"造成的损害"担责,也就是通知之后还在往外扩的那部分,才是你要主张的重点,别笼统算一笔总数。
第四步,着急的话申请人格权禁令,文件第8条。正在侵权,或者马上要侵权、不赶紧停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可以请法院责令它停止服务。禁令有三点:动作要快、证据要扎实、范围别贪,范围划太宽容易被驳。
告谁,一句话说清:恶意诱导的那个用户,和没及时停的平台,可以一起告,条文原文写的就是请求"该网络用户、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承担民事责任。
四、企业端:备案不等于留痕,四张台账表
上面是权利人怎么出手。反过来,企业用AI,得补一样更实在的东西:台账。
北京互联网法院有个案子。平台应诉,交了一份算法备案,以为这就够了。法院问:这份备案,跟你当时那个判断有什么关系?平台答不上来。败诉。
一句话,备了案不等于留了痕。台账是给法官看的。
做了二十年知产,我见过太多企业,备案文件、合规声明做得漂漂亮亮,真到了要调运行记录的那天,拿不出来。法庭审证据看什么,台账就该存什么。第18条把那些审查要素列出来了,我把它反推成四张表,抄走就能用。
表1 训练数据台账:数据名称、来源渠道、取得方式(自行采集、公开、受让、授权)、授权文件编号、是否含个人信息、清洗规则版本、用途、入库时间、责任人。留到模型下线后至少三年。
表2 生成与过滤记录:模型名称和版本号、调用时间戳、账号会话ID、用户提示词原文、上传素材哈希、参数设置、输出内容留存、过滤命中标记。商用期间一直留。
表3 投诉处置工单:工单号、收到时间精确到分、通知人身份、权利类型、要求措施项、首响时间、处置动作和完成时间、复测记录。至少留三年。
表4 授权链台账,这张最容易被漏:对象、权利人、著作权授权(范围期限地域)、人格权授权(是否含AI训练、建模、商业调用)。授权到期后再留三年。
表4有个血教训。全国首例AI声音案判了25万,判决书里最狠的是那句:录音制品的著作权授权,不等于声音AI化的授权。你手里那张合同,可能就少签了一条。
五、今天就能做的三件事
收尾说个数字。到今年4月底,全国生成式AI服务备案了868款,用户6.02亿。这么多AI背后,有几个能当场拿出法庭认的生成日志?我不知道。我只知道,被AI造谣这件事,以后只会更多,不会更少。
在觅理这边,人格权和民事诉讼是我们天天在做的;企业侧用AI被投诉、要反通知,纳杰接;AI生成内容要拿去当证据,采信要件那套,爱普纳杰熟。今天先给你这套工具。
三件事,今天就可以做。被AI造谣的,别等那条找不到的链接,去模拟输入,把结果存下来。开企业的,回去翻AI台账,对着四张表补,表4少签的赶紧补签。剩下的,把这篇文章转给你那个用AI跑业务的朋友。
明天(9月24日)写反不正当竞争九个案子,讲AI营销的红线,接着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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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自刚 | 知识产权律师 | 爱普纳杰·觅理·纳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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