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优先审查9月1日收紧!最后一周,这5件事抓紧办

9月1日,新《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正式施行,距离现在只剩最后一周。这不是一次普通的规则调整——申请门槛更高、答复期限砍半,还多了条"提交虚假材料、1年内不受理"的罚则。你手上那些想走加急的专利,还赶得上这趟末班车吗?


7月28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以局令第85号公布新办法,9月1日施行,2017年的第76号令同时废止。新办法24条、六章,比旧版15条多了近一倍。据行业解读,9月1日前提交的优先审查请求按旧办法处理,之后的按新办法——换句话说,抢旧窗口的时间,就剩这一周。


作为执业20年的知识产权律师,我这周最常被客户问的就是一句话:"现在该怎么办?"下面这五件事,趁最后一周逐件办。


第一件:盘点存量,能抢旧窗口的别等


旧办法把"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领域技术更新快"单列为一种情形,新办法把它并进了"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概括表述,官方清单尚未明确。如果你的案子正好卡在旧办法那个宽口径上,据行业解读,8月31日前提交还能走旧通道;拖到9月,就得看它能不能落进新办法的概括条款。先把管线里所有想走加急的案子列一遍,标记哪些符合旧办法宽口径,趁早提交。


第二件:红线自查,别白费功夫


新办法第8条划了四道"不予优先审查"的红线,提交前逐项对照:分案申请且原案已加快的、同日就同一发明创造既申请发明又申请实用新型的(同日双申)、在各自程序内已被优先审查或加快的、走涉外通道但有证据表明明显不具备授权前景的。最容易踩的是"同日双申"和"涉外无前景"——尤其PCT国际检索出了负面意见的案子,涉外通道等于被卡死。


第三件:对接省局,推荐名额是稀缺资源


第19条明确,国家局要"分配并调整各地方优先审查数量";第20条要求省级局制定推荐工作规则。优审资源从"申请即得"变成了"配额竞争"。9月1日后各省推荐标准可能因地而异,名额也有限。企业现在就该关注本省知识产权局的推荐规则,和当地局建立联系——平时不烧香,急时想加急,名额早被抢完了。


第四件:材料升级,把新表述用足


优先审查不额外收费(第12条),但材料要过关。除涉外通道外,请求书需要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省级局签署推荐意见,并附情形证明材料。新办法新增"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表述,把列举式改成了"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概括式——写请求材料时把技术往这两个新口径上靠,比泛泛写"创新"更管用。


第五件:时间管理,答复期限砍半了


这是最容易翻车的一处。第16条把发明审查意见答复期限从2个月缩到1个月,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缩到15日;还规定发明优先审查45日内作出首次处理、1年内结案。新办法更把"主动修改申请文件""超期答复"列进终止优先审查的情形——一旦超期,加急资格当场作废。以前有60天慢慢磨,现在30天内必须走完"技术部门核意见→代理机构答复→企业确认"的完整链条。提前把内部答复SOP和预警机制建起来。


【专利优先审查9月1日起从"普惠加急"转向"精准配给"——配额竞争、期限砍半、诚信1年禁入,企业最后一周该做的是盘点、自查、对接省局、升级材料、管住期限这五件事。】—— 何自刚 | 知识产权律师 | 爱普纳杰 · 觅理 · 纳杰(执业20年,AI原生混合组织实践者)

最后单独说一条罚则:第22条规定,提交虚假材料、违反诚信原则的,请求人和专利代理机构1年内都不予受理优先审查请求。这不是"终止这一次程序",而是准入级禁入一年,企业和代理机构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最后一周,别把时间花在刷新闻上。把上面五件事列成一张表,今天就开始打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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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公众号「纳杰觅理」,评论区聊聊你手上哪个案子正在赶这趟末班车。


何自刚 | 知识产权律师 | 爱普纳杰 · 觅理 · 纳杰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构成法律意见。专利优先审查是否适用、如何适用,请结合具体案情与专业人士一对一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