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2 vs 7.31亿美元:同一场官司,中英法院判出两倍差价
2026年5月1日,同一个案子在同一时间出了两份判决。英国伦敦高等法院判三星付中兴3.92亿美元;重庆一中院判三星付中兴7.31亿美元。同一批专利、同一组事实、同一对当事人——金额差了将近一倍。
凭什么?
一、一场跑了五个国家的专利战
先回顾一下这场仗是怎么打起来的。
中兴和三星原本有一份2021年签的交叉许可协议,管着4G资产组合和早期SEP,2023年底到期。续约谈判谈了多轮——技术会、商务会、换了几次价——没谈成。
2024年12月,三星率先在英国起诉。随后战火蔓延到中国(重庆)、德国(慕尼黑)、巴西、美国,五个法域同时开打。
几个关键节点:
- 2026年1月,CNIPA维持中兴两件5G核心专利有效(Polar码和参考信号专利),三星的无效宣告全部被驳回——中兴手里的牌被确认是硬的。
- 2026年1月30日,美国加州北区法院驳回三星的FRAND合同+反垄断诉讼。
- 2026年4月29日,UPC曼海姆地方分庭驳回三星的FRAND反诉。
- 2026年5月1日,同日双判——英国3.92亿美元,重庆7.31亿美元。
- 2026年5月7日,慕尼黑第一地区法院中兴主诉+反诉均胜诉,获德国禁令。
- 2026年6月29日,中兴向UPC提起上诉,案件仍在演进。
问题来了:英国法院和重庆法院面对的是同一组事实,金额为什么差一倍?
二、两套数学题:可比协议法 vs 自上而下法
英国的算法:找历史对标。
英国法官Meade的核心依据是"可比协议"——中兴和三星2021年那笔旧交易、中兴和苹果2020年的许可协议。在这位法官看来,中兴过去跟人谈出来的价格,就是它专利的"市场价"。
这里有一个英国判决里最让人皱眉的逻辑:法官认为诺基亚和爱立信"诉讼活跃",所以它们的专利费收得高,是"应当的";而中兴"总是温和谈判、不爱打官司",所以被低估也"咎由自取"。换句话说——不诉讼,你的专利就天然不值钱。
重庆的算法:从整体往个体拆。
重庆法院用的叫"自上而下法"(top-down approach)。先确定某个技术标准(比如5G)所有专利权人加在一起应该收多少总费率(累积费率),然后按每家公司的专利占比去分这块蛋糕。
具体怎么算的?法院测算出涉案许可的FRAND净许可费区间是7.17亿到7.87亿美元,判决金额7.31亿美元落在区间内。这7.31亿包括:2024年到2029年的交叉许可费,加上2019-2023年5G SEP过往部分许可费。
两种方法的差异有多大,打个比方就清楚了:
| 维度 | 英国(可比协议法) | 重庆(自上而下法) |
|---|---|---|
| 核心思路 | 你过去卖多少钱,现在就值多少钱 | 整个池子按比例分 |
| 依赖的证据 | 历史交易协议 | 专利必要性+行业累积费率 |
| 对专利组合质量的敏感度 | 低(锚定历史价格) | 高(专利多、质量高,占比就大) |
| 对谈判行为的考量 | 重("不打官司=不值钱") | 侧重技术贡献本身 |
| 判决金额 | 3.92亿美元 | 7.31亿美元 |
重庆的做法不是凭空来的。2023年12月,同一家法院在OPPO诉诺基亚案中,已经做出了全球首个5G累积费率判决,确定了5G多模手机单台许可费上限。这一次,重庆法院把同一套方法论用到了中兴三星案上。
三、这对中国企业意味着什么?
首先,中国法院正在成为全球SEP定价的"规则制定者"。从OPPO诉诺基亚到中兴诉三星,重庆一中院用两起标杆案件,把"自上而下法"打成了中国裁判SEP案件的标准动作。对出海的中国企业来说,在本土法院获得FRAND费率裁决的可能性,比三年前高了一个数量级。
其次,专利组合的质量直接决定你能拿多少钱。中兴手握6500族5G标准必要专利,两件核心专利扛住了三星的无效挑战——这是重庆法院判出7.31亿美元的技术底气。反过来说,如果你的专利组合经不起无效检验,不管在哪家法院,价格都上不去。
第三,谈判过程的记录本身就是证据。英国判决里"不打官司所以不值钱"的逻辑虽然刺耳,但它传递了一个信号:FRAND诉讼中,"谁善意谁恶意"的认定,对最终金额有实质影响。谈判中的书面记录、报价依据、回应时间——这些操作细节,可能在法庭上变成几亿美元的差价。
三条马上可以做的动作
1. 盘点你的专利组合里有没有SEP相关的技术。如果你的产品用了蜂窝通信、WiFi、视频编解码等标准技术,先搞清楚:这些标准里有没有你自己的专利贡献?如果没有,你的上游芯片商的许可覆盖到你了吗?权利用尽问题至今没有定论——知产力的视频SEP系列正在讨论同一问题。
2. 把谈判记录当成诉讼证据来留。每一轮许可谈判,用书面方式记录你的报价、依据和对方的回应。如果有一天走到法院,FRAND善意认定的证据链,比你以为的重要得多。
3. 关注CNIPA的行政裁决新通道。2026年7月16日,CNIPA批复明确:涉SEP纠纷行政裁决中应考虑FRAND因素。比起多法域诉讼动辄上千万美元的律师费,行政裁决周期短、成本低、专业性强。对中小企业来说,这可能是一条更务实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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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自刚 | 知识产权律师 | 爱普纳杰 · 觅理 · 纳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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