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内容不标识,平台会替你标上,责任仍然在你
一份 2025 年 9 月 1 日已经生效的文件,很多做内容的人还没读过。
《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四部门 2025 年 3 月 14 日联合发布,2025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同一天实施的还有强制性国家标准 GB 45438—2025《网络安全技术 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方法》。
这两份东西管的不是做 AI 的公司,是所有用 AI 做内容并发布出去的人。
我最近被问得最多的三个问题,答案都在这份办法里:删掉水印行不行、平台会不会自己标、被标了算谁的。
平台现在会自己查,而且查三层
第六条写得很具体。提供网络信息内容传播服务的平台,要采取三类措施:
| 平台查到什么 | 会怎么做 |
|---|---|
| 文件元数据里有隐式标识 | 在内容周边加显著提示,明确告知公众这是生成合成内容 |
| 元数据里没有,但用户自己声明了 | 加提示,告知公众该内容可能为生成合成内容 |
| 元数据没有、用户也没声明,但检测到显式标识或生成痕迹 | 识别为疑似生成合成内容,照样加提示 |
三行读下来,意思是:你已经没有“不标就不算”的选项了。你不标,平台标;你声明没有,平台检测到痕迹也标。
第五条还规定,隐式标识要写进文件元数据,包含生成合成内容属性、服务提供者名称或编码、内容编号。这是嵌在文件头里的东西,不是画在画面上的水印。很多人以为把画面上的角标裁掉就干净了,元数据还在。
删标识是最常见也最贵的动作
第十条最后一句是条硬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恶意删除、篡改、伪造、隐匿本办法规定的标识,不得为他人实施上述行为提供工具或服务。
注意“提供工具或服务”这几个字。市面上那些“一键去 AI 水印”的插件,卖的人和用的人,都在这一句的射程里。
有人说,那我让 AI 工具直接给我不带标识的原图呢?第九条确实留了口子:用户申请提供不带显式标识的生成内容,服务提供者可以给,条件是通过用户协议明确用户的标识义务和使用责任,并依法留存提供对象信息等日志不少于六个月。
这个口子的意思是:标识义务从工具方转移到了你身上。工具免责了,你接手了。日志留六个月,真要查的时候,谁在什么时候拿了什么内容,一清二楚。
删水印不是把痕迹抹掉,是把责任从工具那边搬到你自己这边。
标识只是第一层,另外两层更容易翻车
标识问题属于“程序上有没有做对”。真正让企业赔钱的,通常在后面两层。
| 层级 | 典型情形 | 对应规则 |
|---|---|---|
| 程序层 | 没声明、删标识、元数据被清 | 标识办法第六条、第十条 |
| 权利层 | 生成图用了真人脸、模仿了某个声音、画面与该明星高度对应 |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肖像)、第一千零二十三条(声音参照肖像保护) |
| 竞争层 | 生成的宣传图与他人商标近似、文案里出现绝对化用语或功效宣称 | 商标法第五十七条、广告法第九条、第十七条 |
第三层最容易被忽略,因为它跟“是不是 AI 做的”没关系。人工做的图这么用一样违法,AI 只是把生产速度提了十倍,出问题的概率也跟着提了十倍。
三层都过一遍,需要有人看你手上的东西
自查表能解决的问题是“你知道有哪几项”。解决不了的是“你这一条具体哪里不合格”。
比如同样是生成图:画面里没有真人,但提示词里写了某位演员的名字,出来的形象又让人能认出来,这算不算侵权。这种事没有标准答案,得看具体素材、具体用法、发在哪个平台。
我把 16 项做成了免费自查表,A4 可打印,逐条对照就行:najieip.com/downloads/ai-content-compliance.html
如果自查表对照完还是拿不准,可以做一次诊断。16 项逐项出结论、给依据、给整改建议,出书面意见书,30 分钟语音解读,7 日内一次复诊。¥499 一次,首批 ¥299,收齐材料后 3 个工作日出意见。
这类诊断我每月只做 10 单,因为每一份都得我自己看材料、自己写意见。
*本文由 AI 辅助整理资料,观点与判断由何自刚本人作出。文中法条已核对至现行有效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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