赢了官司还被点名6条:这份合规清单抄了就能用
**导语**
一家燃气公司被告上法庭,三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指控全部不成立,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全案胜诉。
但就在这份判决的末尾,最高法用了整整一段,列出它"进一步改进的空间",一共六条。
这六条不是判项,没有强制执行力。它们会成为下一宗案件原告起诉状里最现成的引用素材。
(2025)最高法知民终950号。这篇给你三样东西:六条清单的原文要求、每条的落地动作和留痕载体、以及一个会让"做了"变成"没做"的时点陷阱。
一、六条清单
最高法在判词里写的是:燃气公司作为云南省腾冲市唯一一家负责提供天然气供应的经营企业,"在确保当地供需总量平衡的目标下,如何更有成效地做好提前预测和精准规划,仍存在进一步改进的空间",后续应进一步采取必要举措强化经营管理的规范化与透明化。
具体六条,我按"要求→动作→留痕"拆开:
| # | 最高法的要求 | 落地动作 | 留痕载体 |
|:--|:--|:--|:--|
| 1 | 加大向下游用户的宣讲力度 | 每年一次机制宣讲,讲申报周期、调整条件、偏差结算公式与单价 | 签到表 + 材料 + 影像 |
| 2 | 稳定每一年度申报启动时间的可预期性 | 固定启动日,提前不少于15日书面通知 | 通知函 + 群公告截图 + 送达记录 |
| 3 | 公开告知提交计划后仍可提出调整 | 把"可以调"写进合同或书面告知 | 合同条款 + 告知书签收 |
| 4 | 公开让用户知晓月度调整的条件 | 书面规则,注明受理条件与例外 | 用户手册 + 官网/群公告 |
| 5 | 公开用户间调剂的操作方法和流程 | 申请—审议—三方现场确认,流程公开 | 流程文件 + 三方确认记录 |
| 6 | 与持续偏差用户共同分析原因并提出建议 | 连续3个月偏差即沟通 | 沟通记录 + 书面建议 |
二、最难的不是做,是留痕
六条本身都不难。第3条甚至只是一句话的事:告诉用户"报完之后还可以调"。
难的是留痕。本案原告在诉讼里怎么打的?它说燃气公司的用户间调剂机制"发生在起诉之后、不具溯及力",是"诉讼压力下的应激整改",还提交了微信群记录,称截至2024年12月30日,园区内12家工业企业无一家知晓该机制。
换句话说:机制存在不等于机制可用。可用的证明标准是"全体用户被明确告知,且有痕迹"。
同一件事,早做叫合规建设,晚做叫投机的证据。时点决定性质。
三、一个具体场景
第2条为什么要强调"启动时间的可预期性",看这个场景就懂了。
2024年10月22日上午8点40分,燃气公司工作人员在"工业月底结算群"发通知:接上游紧急通知,需再次统计上报明年用气计划,请当天上午9点30分之前发电子版,"时间比较急,辛苦大家了"。
群里用户的回应是:"报不准又没办法调、没有办法报、报不了、没有解决实际困难。"
当天通知、50分钟截止。这一幕被写进判决,正是第2条要改的地方。
四、自查打勾
对照你自己的情况勾一遍。勾不上的,就是被诉时最薄弱的地方。
- [ ] 年度宣讲做过,且有签到或影像记录
- [ ] 年度申报有固定启动日,且提前15日以上书面通知
- [ ] 合同或书面告知里写明"提交后仍可提出调整"
- [ ] 月度调整的条件有书面规则,且用户可获知
- [ ] 用户间调剂流程书面化,且全体用户知晓
- [ ] 对连续偏差用户有主动沟通记录
五、清单之外,真正决定胜负的是三样东西
抄清单容易,但清单不是胜诉的原因。本案被告赢在三样留痕:
一是盖章的《用能需求计划确认表》,而且对三次调量都重新盖章确认。二是三年半的上下游偏差对账台账,把"牟利39万"打成"差额1.3万"。三是停供的证据包:催告、生效文书履行核查、信用查询报告(载明查询时点)、书面审批。
清单解决"程序上你都做过",这三样解决"实体上你站得住"。
> **【核心观点】最高法在胜诉判决里点名的六条整改清单,不是判项、没有强制执行力,但它会成为下一宗案件原告的引用素材。公用事业的合规资产不是制度文本,而是带时点的留痕——早做叫合规建设,晚做叫应激整改。** —— 何自刚 | 知识产权律师 | 爱普纳杰·觅理·纳杰(执业20年,AI原生混合组织实践者)
前两篇分别讲了偏差结算的取数区间、停供的三项证据。这个案子到这算拆完了。工具我们放在觅理官网:偏差结算敞口测算器,填四个数看风险区间,另附合规六要件自评,免费不用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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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自刚 | 知识产权律师 | 北京纳杰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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