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网暴了,不用等到判决:一份6个月的“停止侵害”禁令怎么申请下来
网络暴力最伤人的地方,是它不等判决。造谣、辱骂、煽动粉丝围堵,一条视频发出去,几小时就能扩散到几百万人的首页;而名誉权官司从立案到终审,往往要一两年。等赢了,伤害早就完成了。
法律对此有一个“提前止血”的工具:人格权侵害禁令。2026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网络法治典型案例,案例一给出的,正是这个工具在网暴场景下的适用标准。
一、案情:一边打官司,一边还在被网暴
李某与张某、胡某都是短视频平台的自媒体博主,后两人的账号合计粉丝量超过2000万。
2023年7月起,张某以李某“插足”其与男友情感为由,在网络平台公开发布针对李某的侮辱、诽谤言论,并联合胡某炒作话题、煽动粉丝对李某实施谩骂、攻击、举报等网络暴力行为。事件发生后,李某的部分商业合作方解除了与她的合作协议。
2023年10月,李某提起名誉权侵权诉讼。案件审理过程中,张某、胡某仍在继续煽动粉丝实施上述行为。2024年3月,李某向法院申请人格权侵害禁令,请求责令张某、胡某立即停止在全平台社交媒体发布、传播侵害其名誉权的内容。
裁判结果:吉林省长春新区人民法院审查认为,二人的行为已构成群体性网络暴力,且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仍继续实施、扩大损害结果;案涉信息传播速度快、波及范围广、负面影响大,已造成精神损害和经济损失,不及时制止将导致难以弥补的损害,符合人格权侵害禁令的适用条件。法院依法裁定二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禁令有效期6个月;违反禁令的,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先弄清:禁令不是“迷你判决”
很多人以为,要拿到“让对方闭嘴”的结果,必须先赢下名誉权官司。不是。
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七条:
民事主体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害其人格权的违法行为,不及时制止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行为人停止有关行为的措施。
三个关键词:正在实施或即将实施、不及时制止、难以弥补的损害。它解决的是“现在还在被伤害”的问题,而不是“过去谁对谁错”的问题——所以它不需要等到终审,本案就是在名誉权诉讼进行中申请并获准的。
三、法院看什么?三组因素
司法实践中,这个条款最不好把握的就是“难以弥补的损害”。本案把它拆开了,审查分三组:
第一组:紧迫性。综合考量侵权行为的方式、信息传播速度和范围等因素,判断是否达到“需要及时制止”的程度。本案中,侵权行为具有持续性(审理期间仍在继续),而两人的账号合计粉丝量超2000万,侵权信息传播快、波及广——紧迫性是成立的。
第二组:损害是否难以弥补。综合考量被侵害人格权的类型、侵害行为的性质、事后赔偿等救济手段能否充分弥补。本案中,损害已实际发生(社会评价降低、商业利益受损),而且仍在扩大——事后赔钱未必能把损害填回来。
第三组:措施不能过度。综合考量侵权方式、损害范围和程度,裁定采取的禁令措施要与侵权情形相当,防止超出必要限度。
换句话说:申请禁令不是“声音大就有用”,要把紧迫性和难以弥补这两件事举证清楚,同时接受措施边界的审查。
四、申请之前,把证据先固定好
禁令的门槛是“有证据证明”。对个人来说,更现实的准备是四件事:
1. 固定内容:完整录屏或网页存证(含账号信息、发布时间、播放/转发数据、评论与弹幕);
2. 固定持续性:把持续发布的时间线整理出来(本案的关键事实之一,就是“审理期间仍在继续”);
3. 固定损害:商业合作解除的通知、代言或合作损失凭证、就医或咨询记录(用于说明精神损害);
4. 写明请求:禁令请求要具体到“在哪些平台、停止何种内容、停止发布与传播”,而不是笼统地写“停止侵权”。
另外两点常被忽略:
- 违反禁令是有后果的:本案裁定明确——视情节轻重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禁令不是“建议”,它有牙齿。
- 禁令有期限(本案6个月)。期限届满、侵权行为仍在继续的,可以结合情况另行主张(是否再次获准,仍须由法院审查);同时,赔偿与道歉等请求仍在原诉讼中继续推进——停止侵害是“止血”,赔偿是“结账”,两条线并行。
五、平台那一端:先通知,再谈责任
网暴内容大多发布在平台上。这一步的关键动作是通知: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权利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通知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和权利人的真实身份信息;平台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转送并采取必要措施,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七条:平台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权,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所以通知要写实:权利基础、具体链接、侵权事实与初步证据。通知发出后,还要留存发送记录和平台的处置结果——前者证明平台“已经知悉”,后者决定平台是否要为扩大部分的损害负责。
六、给被网暴者的四步清单
1. 先止损,再计较:当天完成证据固定(录屏、存证),同步向平台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删除、屏蔽;
2. 评估禁令:如果侵权行为正在持续、传播范围大、且已造成现实损失,尽早向法院申请人格权侵害禁令,不必等判决;
3. 同时起诉:禁令解决“继续伤害”,赔偿与赔礼道歉解决“已经发生的损害”——注意,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这类请求不适用诉讼时效;
4. 别独自对抗:网暴案件的特点是加害方是“账号+粉丝”的群体,起诉对象、证据组织、平台沟通都需要专业化处理;必要时同步报警,涉及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写在最后
这则案例给普通人最有用的一句话是:你不必先赢一场官司,才能让伤害停下来。
及时制止,是法律专门为“正在发生的伤害”留的一条快车道。它的门槛不高也不低——证据要扎实、损害要说清、请求要具体。真正难的从来不是法律条文,而是被攻击的那一刻,还愿意把证据一张张存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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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自刚 | 知识产权律师 | 爱普纳杰·觅理·纳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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