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生成内容被告,最高法24条新规:别甩锅给AI
9月7日,最高法发布《关于涉人工智能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5部分24条**。这是全国首部由最高审判机构发布的涉AI裁判规则,一夜之间给AI划好了跑道。
有个案子很扎心:有人用AI给上市企业高管"写"了篇1.5万字深度调查,AI还联网"核实"过。法院的判决很干脆,提示词是你输的,内容是你生成的,你是实际控制者,"AI生成"这四个字不能免责。
这套24条,说穿了三句话:AI的锅人背;AI服务不是产品,告你走过错责任;还有两个问题最高法暂时没定。下面分三块讲,再给你三条今天就能落地的动作。
一、"AI生成"不是免死金牌
意见**第12条**写得很直白:用AI生成内容侵权的,要看六个因素,训练数据来源、各方参与度、采取的措施、获利情况是重点。
翻译一下:别拿"这是AI写的"当挡箭牌。曹某案里,用户用AI拼出一篇针对投资公司的长文,法院认定他是提示词、生成、传播的实际控制人,照赔不误。
对做内容、做营销的企业,这是最容易忽略的坑。你让AI写的文案、做的图、配的音,一旦和别人的作品实质相似,先被追责的是你,不是AI。
二、AI服务不是产品,告你走的是过错责任
意见明确:生成式AI服务算"服务"不算"产品",侵权不适用无过错责任,而是一般**过错责任**。
这句话分量很重。梁某诉AI公司那起全国首例AI幻觉案,法院就是按过错来定:平台把"AI可能出错"提示到位、尽了可靠性保障,就不构成侵权。
反过来想,想免责就得自己举证:训练数据从哪来、训练过程怎么留痕、模型怎么运行。拿不出台账,过错就往你这边推。
三、两个没定的事,现在就该留痕
最高法这次留了两个白,没写死:一是AI生成内容算不算"作品"、版权归谁;二是拿别人作品训练模型,到底侵不侵权。官方口径是"待进一步积累经验"。
这恰恰是最该动手的地方。两件事今天就做:
第一,生成物商用前做权利排查,别在宣传里写"AI作品受版权保护",这话现在没有依据。
第二,训练数据来源留痕。来源、授权、用途写进台账,这是将来主张合理使用、自证清白的地基。
写在最后
> **【AI生成的锅由人背,留痕和授权链就是企业最便宜的保险】** —— 何自刚 | 知识产权律师 | 爱普纳杰 · 觅理 · 纳杰
AI跑得比规则快是现实,但24条落地后,"不知道"和"没留痕"不再是借口。用AI的老板先把自己当第一责任人,把台账和授权链补上,比什么都实在。
今天恰好是第十五届中国知识产权年会在北京开幕的日子,主题是"奋力推动十五五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最高法这份24条,就是给"AI在跑、规则在追"补上的第一块跑道砖。
我做了20年IP,从专利代理到涉AI的诉讼和合规,见过太多企业输在"出事才想起留痕"上。上面这三条动作,就是我们日常给客户做AI合规体检时最先查的几项,今天直接摊开给你。24条的逐条拆解和完整合规清单,下一篇接着写。
想先要一份能对照自查的清单?小店里有配套的《AIGC版权避坑手册》,公众号后台或评论区留言,我给你指个方向。
关注公众号「纳杰觅理」,评论区聊聊:你公司现在让AI写了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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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自刚 | 知识产权律师 | 爱普纳杰 · 觅理 · 纳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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